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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民主生活会“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方面内容起草指南和素材(136条)
今天,与各位文友共同探讨2024年对照检查材料“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方面的起草技巧。
一、整体感知
我们先看看通知上的大体要求:
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围绕案例,剖析违纪的客观因素,清醒认识违纪的沉重代价,从主观上、思想上深刻查摆自身存在的差距不足,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促治。内容要在对照检查材料单列一部分进行阐述。
一般是要求围绕本单位、本系统、本领域的案件进行剖析。如果没有,选择其他案例。
这是比较新式的对照检查要求,以前年度中,也有过类似要求,但没有本次要求的这么具体。
其实,这么安排也比较好理解。因为本次对照检查主要是围绕纪律建设,而纪律建设的基础就是开展警示教育。把基础工作抓好了,才能更好地抓好其他工作。
要想写好这部分内容,必须把握好这段文字的中心和主旨。
那么,这段文字的中心和主旨是什么呢?很显然,就是“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简称为“以案四说”。
因此,我们要了解“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的具体内涵,不然很容易写偏题。
我们先看看“以案四说”的出处。
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强调,创新警示教育方式,深刻剖析典型案例,建立健全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机制,推动形成廉荣贪耻的社会氛围。
我们可以看出,“以案四说”既是警示教育的一种方式,也是一种工作要求,更是一种工作机制,最终的目的就是要引导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
那么,“以案四说”的重点分别是什么呢?
一是以案说德。这个方面具体来讲,就要引导党员干部吸取“私德不修”“小节不守”的深刻教训,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引导党员干部增强修身立德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这里的关键点在于“德”,什么是德呢?大体来讲,就是“四个带头”第二方面中的“修身律己”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体的分析,可以看看我起草的第二方面对照检查材料的指南文章。
二是以案说纪。这个方面具体来讲,就是要通过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说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引导党员干部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做到知纪于心、履纪于行、守纪于常。
这里的关键点在于“纪”,什么是纪呢?就是“四个带头”第一方面中的“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第二方面中的“以《条例》等党规党纪为标尺从严从实检身正己”,第四方面中的“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具体的分析,可以看看我起草的相关方面的对照检查材料的指南文章。
三是以案说法。这个方面具体来讲,就是要通过梳理违纪违法干部从突破纪律红线到越过法律底线的轨迹,说清楚党纪严于国法、要对宪法法律怀有敬畏之心,释放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以案促教的震慑效果。
什么是“法”呢?就是“四个带头”第四方面中“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党,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具体的分析,可以看看我起草的相关方面的对照检查材料的指南文章。
四是以案说责。这个方面具体来讲,就是把“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的要求讲透彻,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尽职尽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警醒督促党员干部强化责任担当,知责履责、担责负责。
什么是“责”呢?就是“四个带头”第二方面中的“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具体的分析,可以看看我起草的相关方面的对照检查材料的指南文章。
因此,“以案四说”的具体内涵与“四个带头”相关的查摆层面,是紧密联系的。
有的文友会问,你总结这些有什么用呢?
我想说的是,文友如果想减轻工作压力,完全可以参考我之前撰写的问题实例,将其转换到这个部分来。
我为会员提供了我原创撰写的“四个带头”的51个问题实例,其中第一方面10条,第二方面9条,第三方面15条,第四方面17条。
这些问题实例的质量比较高,角度比较广,文友只要稍微结合工作实际后,再参考我提供的“四个带头”的400多条问题素材,就可以形成“以案四说”这个部分中,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问题。
因此,如果文友想要节省点时间精力,就可以把上述的一些层面中的问题,挪用到这个“以案四说”这个层面来。
二、起草方向和实战技巧
我们通过第一部分的分析,基本上理清了“以案四说”的内涵,确定了以我原创撰写的“四个带头”的51个问题实例以及4 00多条问题素材为基本参考,通过一定的语言处理,完成“以案四说”部分内容起草工作的写作思路。
那么, 有的文友会问, 能不能把51个问题实例中的一些, 直接 “拿来主义” ,放到这个部分呢?
这个肯定的是不行的。为什么呢?
因为“以案四说”不仅是让你查摆问题,还有其他一些要求。换而言之,问题查摆只是“以案四说”内容中的主体部分,还需要其他的一些语言。
那么,需要什么样的语言呢?
我们看看要求:围绕案例,剖析违纪的客观因素,清醒认识违纪的沉重代价,从主观上、思想上深刻查摆自身存在的差距不足,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促治。内容要在对照检查材料单列一部分进行阐述。
因为上级并没有说明,这个部分的内容,需要分成几个部分,因此,我们需要自己搭建内容框架。
我个人建议,可以将这个方面,分成以下四个层次。
第一层,简述案例。第二层,分析案例。第三层,自我剖析。第四层,表态和改进。
这里有几个重点。
内容第一层:围绕案例(简述案例)。
这是非常关键的信息。一般是要求围绕本单位、本系统、本领域的案件进行剖析。如果没有,选择其他的案例。这个案例的具体内容中,可能涉及违反多项纪律,因此,会涉及到“以案四说”中的一个或是几个方面。
如果是选择本单位、本系统、本领域的案件, 建议“以案四说”中,尽量不要超过“两说”,因为多个角度查摆问题,内容会比较冗长,且容易产生杂糅问题。
如果是自己选择其他案例,尽量选择“一说”的案例,简单明了,易于写作。
首先,要对案件进行概述,这个比较简单,文友自行处理。
这个部分的难点在于,需要运用一些具有总括性、政治性的句子,进行内容上的语义表述和过渡衔接。
但一些文友在这个方面,缺少积累,无法高质量完成。
因此,我收集了一些与思想认识有关的素材,共26条,文友可以从中进行参考。
内容第二层:剖析违纪的客观因素,清醒认识违纪的沉重代价(分析案例)。这里需要注意的是,需要你站在旁观者的角度,对这个案件违纪的客观因素进行剖析。
一定要搞清楚主观和客观。什么叫客观呢?就是外在的因素,包括社会背景、工作环境、人际交往、经历阅历等。
因为你不是违纪案例的主体,不能站在我们开展自我批评,自我查摆的角度,查找问题。你不是当事人,你也不知道他违纪的内在原因是什么。因此,我们只能从客观的角度进行剖析。
这就比较好写了。因为既然已是定性的案件,我们在语言组织和问题角度等方面,就不用有那么多的顾虑。
我们在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查摆问题,或给批评其他人时,思想上顾虑就会比较多。但是我们对案件的客观因素进行剖析,就可以适当放松了。至于用什么样的词语,各位文友通过各类通报,也能够大体了解。
为了便于文友起草,我围绕“六大纪律”收集了96条素材,其中,整体认知39条,政治纪律15条、组织纪律7 条、廉洁纪律8 条、群众纪律2 条、工作纪律10条、生活纪律15条,大家可以从中摘取内容,稍微进行语言加工,即可完成这个部分写作。
内容第三层:从主观上、 思想上深刻查摆自身存在的差距不足(自我剖析)。
这个方面参考我提供的“四个带头”的51条问题实例以及400多条问题素材即可。
但需要注意的是,在组织语言时,一方面,要紧密结合案例中的关键词,
看看是属于“以案四说”中的哪一类,之后紧扣其中的关键词,做到不跑题。
另一方面,在查摆问题的语言表述上,要多用“在自己主观上”“在我的
思想深处”“在自己主观意识中”“我自己觉得”“我主观上错误认为”“自己存在错误的思想”“自己的内心中”等词语组合方式,以便更加贴合查摆要求。
内容第四层: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促治(表态和改进)。
这个方面需要简写,但又要有一些内容。
一些文友,特别是新手文友对这种既要有站位高度,还要有政治性、规范化的表述,又要语言精炼的要求,比较迷糊。
因此,我为文友准备了“各单位领导谈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促治”的13条高质量素材,内容完备、逻辑严密、语言规范,文友从中摘取一些内容即可。
文友按照以上四个层面行文,并参考我提供相关素材,就可以高质量地完成起草工作了。这里我就不提供具体实例了。
三、参考素材
(一)认识体会
1.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制定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破题,找准了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的突破口,先后部署开展包括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等党内集中教育。每次集中教育都包含了纪律教育的内容。今年以党的纪律为主题开展集中性教育,取得积极成效,有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2.为了克服和纠正党内理想信念不坚定、对党不忠诚、纪律松弛、脱离群众、独断专行、弄虚作假、慵懒无为、个人主义等问题,我们党在十八大以来依次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五次集中性学习教育,这已经成为推进自我革命的重要路径。为此,要永远把以伟大建党精神为源头的精神谱系继承与弘扬下去,在赓续伟大精神谱系中科学认识和准确把握“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的特质,在坚定理想信念的学习教育中把心灵家园建设好、维护好、守护好,并将其转化为应对全面从严治党道路上一切风险挑战的思想武器。
3.新时代以来,我们党先后部署开展七次党内集中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
4.党的十八大以来,为适应全面从严治党的形势任务,我们党先后三次修订纪律处分条例,就是突出纪律特色,在全链条全周期全覆盖上持续用力,以纪律建设的与时俱进适应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化发展。
5.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对于党的建设和发展、对于国家和人民的事业都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意义。
6.要把典型案例作为以案说纪、以案说责的“活教材”,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切实从警示教育中汲取教训,防止小毛病变大问题。
7.要对照初心使命、党章党纪、典型案例,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检视查摆自身不足,对标找差、补齐短板,把遵规守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8.团结统一是党的生命,是党的力量所在。思想上的统一是党的团结统一最深厚最持久最可靠的保证。
9.纪严于法、纪在法前,这是十八大以来制度创新的重要成果。无数案例证明,党员“破法”,无不始于“破纪”。
10.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具有辐射范围广、震慑威力大、带动效应强等优势,是我们党破解大党独有难题、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是实现标本兼治、系统施治的有效路径。
11.典型就是镜子,案例就是警示。
12.领导干部手握国家公权,关乎民生休戚。
13.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抓。
14.对于一个党员,纪律是高压线;对于一个政党,纪律是生命线。
15.我们一定要站在事关党长期执政、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幸福安康的高度,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党的长期战略、永恒课题,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提高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确保全党上下拧成一股绳,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
16.在党的六项纪律中,政治纪律是牵头管总的,如果政治纪律立不起来、严不起来或者执行不到位,势必导致其他纪律全面失守,党就会陷入软弱涣散的境地。
17.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去疴除弊也非一日之功。当前,作风建设已经迈入“深水区”,彻底铲除不正之风滋生的土壤还任重道远,防隐形变异、防反弹回潮、防疲劳厌战的压力前所未有。只有深刻把握不正之风的特点规律,才能精准认清反“四风”的形势任务。
18.党员干部一举一动都代表着党和政府的形象,不能把自己混同于普通人,在吃喝问题上不能随意,不能将之混淆于人之常情。
19.党的纪律既是“紧箍咒”,也是“护身符”。作为党员,就得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当标杆、作表率。
20.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就是在法律红线之前架起纪律底线,防止从“破纪”走向“破法”。
21. “一把手”、关键少数是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组织推动者、带头实施者,是组织领导、改善作风、清明吏治、推动发展的核心。
22.要解决好大党独有难题,就必须把依纪依规治党当作管党治党的基本方式,让党纪党规之治成为“中国之治”的独特密码。
23.一段时期,党内存在着“违纪只是小节,违法才去处理”的不正常情况,从查处的典型案例看,都有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
24.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如果不能认识这一典型案件的恶劣性质,很有可能就会成为追随覆亡者。作为党员干部,一举一动都代表着党和政府的形象,不能将吃喝问题混淆于人之常情,不能把自己混同于普通人,谁忽视作风问题、把作风问题当小事,谁就会出大问题。
25.底线,是我们在一切行动中的最低限度要求,是从严要求自己的基石。我们要时刻警示自己,坚守法律底线、纪律底线、政策底线、道德底线,做到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要求保持高度一致。
26.反面典型案例既是“清醒剂”,也是“活教材”。我们党之所以能够历经百年依然鲜活如初,不仅有正确的领导,更有严明的纪律保障。正人必先正己,打铁还需自身硬。通过警示教育,要以案为鉴、反躬自省、举一反三,让遵规守纪成为刻在骨子里、融在血液里的自觉修养。案例具有很强的典型性要积极“解剖麻雀”,总结普遍性特点和规律性成因,真正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有病早治、无病早防。反之,若只是把自己当“看客”,把案例当“故事”,就可能“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
(二)整体剖析
27.目前,一些党员干部在理论学习上同党中央要求相比还存在不小差距,没有做到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在表态化、浅表化、功利化的不良
学风影响下,孤立地、零散地、静止地学习理论,导致思想的根基不牢,理论铸魂任重道远。
28.梳理近年来查处的违规吃喝典型问题案例发现,伴随违规吃喝的还有一些腐败和作风问题,如公职人员与商人老板之间的违规吃喝,往往伴随有收送礼品礼金等利益勾兑行为;公职人员之间的违规吃喝,往往涉及接受“督检考”“跑资金、跑项目、跑官要官”等“潜规则”问题;单位内部的违规吃喝、往往隐藏着设立“小金库”、虚列经费支出等问题。
29.违规吃喝往往会衍生出一系列问题,如搞小圈子、小团伙吃喝的政治问题,以吃喝为媒介搞利益输送的经济问题,吃喝导致酒驾醉驾、赌博等违法犯罪的社会问题。
30.年轻干部是党的事业的接班人,事关党的事业薪火相传和长远发展。当前,一大批“80后”“90后”年轻干部走上领导岗位,成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中坚力量。但与此同时,也有少数年轻干部在形形色色的诱惑面前败下阵来,在事业刚刚起步阶段就腐化堕落,在人生和事业成长的黄金期跌进腐败深渊,甚至走上犯罪的“不归路”。从近年来查处的年轻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看,年轻干部出问题,往往都是从放松纪律要求开始的。纪律意识淡漠和纪法知识不足,是年轻干部误入歧途、违纪违法的重要原因。这深刻警示我们,纪律是党的生命线,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年轻干部队伍,必须从加强党的纪律教育抓起。
31.政绩观出现偏差,既有其深刻而复杂的社会、思想和体制根源,也有个人私心杂念作祟,要害是为己不为民、为私不为公,本质是想通过片面的政绩、虚假的政绩为个人捞取好处,其危害性绝对不可低估,必须坚决有效防范和纠治。
32.这些“新形象工程”虽然披上了“新马甲”,但实际上依旧是“老毛病”,根源在于唯上不唯实的“拍脑袋”决策以及跑偏错位的政绩观、权力观。“新形象工程”的出现,再次印证了作风问题的反复性和顽固性、作风建设的长期性和艰巨性。
33.从查处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看,出问题往往都是从不守规矩、对纪律防线“弃守”开始的,“案中人”的前车之覆皆是后车之鉴。通过开展警示教育,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深刻揭露违纪违法干部理想信念动摇、纪法底线失守的堕落轨迹,深度透视其“破纪”“破法”的心路历程,形成“大喝一声、猛击一掌”的震慑,让党员、干部深切体会到组织的良苦用心,深刻认识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道理,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摒弃“看客心态”,不要把别人的教训当故事听,而是要“视他病为己病”,从他人的教训中反思自己的行为,警醒起来,把头脑中不正确的“一闪念”“不经意”消灭在萌芽状态,真正把“写在纸上的教训”变为“立在面前的镜子”,切实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34.坚持自我反省。存戒惧意味着要时刻保持警醒,自我反省、自我检视,不断提醒自己切勿丧失党员干部的标准和操守。要经常对照党章党纪党规以及道德修养和行为规范的标准,时时警醒自己放松党性锻炼和道德修养的严重后果,警示自己要守牢“法纪是个圈,自由在里边”的思想意识,做到言行不逾越党纪党规国法,不断提升自己的道德境界,保持纯洁的党性修养。
35.坚定理想信念。在纷繁复杂的现实生活中,我们要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牢记党的宗旨、党员职责、党纪国法,时刻牢记“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这一根本性问题。我们要保持高度警觉和清醒头脑,工作上要大胆,用权上要谨慎。常怀敬畏之心、戒惧之意,自觉接受纪律和法律的约束,在复杂的环境中不忘初心、不辱使命,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36.在党纪学习教育中,我们要深刻反思自身存在的问题,主动检视对标,自觉整改纠偏。要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实际行动,将“存戒惧”的自律精神融入工作和生活的方方面面,确保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能守住底线、不越红线。从查处的案件分析,被查处者一直清楚自己的所作所为是违纪违规的,却心存侥幸,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自身也不愿意与不良行为作斗争,更舍不得放过快速“增收”的机会,久而久之心为物役,毫无敬畏,失去一个党员干部应有的职责使命。
37.典型案例不仅是过往教训的生动记录,更是引导人们正视问题、反思自我、提升认识的重要工具。充足鲜活的案例可以让警示教育更具感染力和穿透力,运用典型案例引导党员干部筑牢廉洁思想防线,是提升警示教育效能的“关键一环”。
38.以案为鉴,促改促治。层层加码摊派经营主体增长任务,暴露出一些地方仍然存在不切实际盲目下指标、定任务,层层加码倒逼基层数据造假;工作顾“面子”不顾“里子”、重形式轻实效;简单通过行政命令方式强推工作任务等问题,无疑加重基层负担,导致政策执行不力,影响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对照排查、反躬自省,持续用力纠治形式主义顽瘴痼疾,更好激励担当作为,才能让广大基层干部把更多时间和精力放到抓落实上。
39.党员干部搞政治攀附,归根结底是为了谋求职务晋升,对“后台”“靠山”刻意贴靠、鞍前马后、任其差遣,把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异化为非正常的攀附、依附关系。党员干部结交政治骗子,本质在于投机钻营,为了提拔重用或者逃避纪法追究而热衷搞旁门左道,信奉所谓“潜规则”而找门子,从而被迷住了心窍,为政治骗子提供了条件。这些行为都是缺乏政治定力和政治自律的具体表现,严重污染政治生态,造成政治危害。《条例》对这些不讲党性、不讲原则、不讲规矩的行为进行坚决惩治,就是要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切实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40.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对全面从严治党、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建设面临难题的复杂特点和变化情况有深刻把握。这些难题与“四风”问题一样,不仅具有顽固性、反复性、隐蔽性、多变性和传染性,而且还会因地区、行业、阶段发生变化而呈现不同的特点。要对这些难题的现实风险和严重危害有清醒认识。“四风”问题不仅是纯粹的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问题,往往与“七个有之”相互勾连,其背后多半隐藏着政治问题、腐败问题;而且腐败问题往往与侵害群众利益密切相关,其背后极有可能牵扯出涉黑涉恶问题,其产生的恶劣影响严重动摇党的执政根基和群众基础。要对这些难题产生的根本原因和影响因素深入探究,这些难题往往不是由单一原因导致的,而是由理想信念动摇、工作疏忽大意以及体制障碍、机制梗阻、制度漏洞等主客观多重因素相互叠加造成的。要全面掌握这些难题产生、发展、变化的基本规律,以便从细节、从问题的个别环节中发现大问题、发现问题的全貌。
41.我们必须要廓清思想认识,认识到如果管党不力、治党不严,那么纪律规矩就会形同虚设;如果对歪风邪气听之任之,部分干部就会心无敬畏、行无所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违纪违规就一定会形成“破窗效应”,作风问题就会反弹回潮、故态复萌。必须扎实开展以案促改专项教育整治,让利剑高悬警钟长鸣,严查严惩以儆效尤形成强大震慑,让党员干部心有所戒、行有所界。
综合分析近年来查处的年轻干部职务犯罪案件,不难发现几个主要特点:
从作案手法来看,比较“简单粗暴”。因工作经历简单、社会阅历有限等原因,违纪违法手段较为简单,主要有监守自盗、虚报套取、私分挪用等方式;从干部职务来看,多在“关键岗位”。虽然大多数职务不高,但往往身处“管钱、管项目、管审批”的部门和岗位,拥有直接办理具体事项的职务便利;从腐败
动机来看,主要是“追求享乐”。与以往职务犯罪案件中“为特定关系人牟利”“捞取政治资本”等多元化动机不同,年轻干部受消费主义、精致主义思想洗脑,被网络赌博、直播打赏、游戏升级等不良嗜好和物质欲望冲昏头脑,腐败动机更加单一化,落网时涉案资金多数已挥霍一空。
42.不管是从年轻干部的调查问卷反馈,还是笔者实地调研的结果来看,目前国有企业针对年轻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体系仍然不够健全,存在缺乏针对性的廉洁风险防控体系、教育管理监督未形成高效合力、干部选拔轮岗制度尚不到位等不足。
43.缺乏针对性风险防控措施。近年不少国企案例显示,年轻干部由于成长环境优越、工作阅历简单,往往缺乏吃苦耐劳的品质和严谨细致的作风,走上领导岗位后,存在自我认知不清的缺陷,加上经验不足、对纪法底线认识模糊,为腐败滋生提供了温床。此外,部分企业对年轻干部信任大于监督,认为他们通过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方式走上领导岗位,综合素质相对较高,没有必要费时费力针对年轻干部建立专门的廉洁风险防控措施。大多数国企在制定风险防控措施时,将主要精力放在“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身上,忽略了占比较大的中层和基层干部,尤其是年轻的基层干部,从而降低了防控的有效性。
44.教育管理监督未形成高效合力。目前国有企业对年轻干部非业务性的教育管理监督虽然涉及党办、纪委办、党建、组织人事等多个部门,但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向下传导力度还不够。从党内管理监督来看,一方面,管理职能交叉,多头负责,责任主体和责任内容不是十分明确和具体,对责任人的约束力不强,出现问题追究责任的依据不足;另一方面,干部监督工作职能部门相互间沟通、协调配合不够,一旦出了问题往往很难分清楚责任出在哪个环节上。从党外管理监督来看,由于干部工作的保密性以及部分操作过程的排他性,“群众监督”很难参与其中,党外管理力量既缺乏制度保障,又缺乏透明参与机会,监督效能难以发挥。而年轻干部多数学历高或长期在一线工作,熟悉掌握部门核心业务,在监督合力尚未有效形成时,容易趁机利用“业务壁垒”寻找岗位漏洞,监守自盗。
45.管理监督体系不够健全。国有企业目前干部管理监督体系存在几个弱点:
1.标准缺乏。管理内容共性要求多,针对特定群体少;笼统归纳多,量化、细化少;“原则上”弹性表述多,“从严”刚性规范少。
2.空间狭窄。对年轻干部的管理监督,重视八小时“工作圈”的人前管理,忽视八小时外“生活圈”“社交圈”的人后管理。
3.手段传统。大多沿用通报案例、开会发文、座谈汇报、专项检查类较为传统的方式,难以深入年轻干部内心世界。
46.干部轮岗制度不到位。近年诸多案例显示,大多数干部担任中层职务后便进入上升“瓶颈期”,少数长期在中层岗位很难晋升的干部理想信念开始滑坡,纪法意识开始淡薄,腐化堕落由此产生。从国有企业的实际情况看,培养精通业务的干部周期较长,专业干部一旦轮岗,在短期内容易出现业务断层情况,因此在执行轮岗制度上时常“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部分中层干部长期负责某一业务,而分管领导因为事务缠身、高度信任等原因,容易放松管理监督,导致部分业务能力和专业技术较强的年轻干部长期把持核心业务审批的实质权力,存在权力滥用风险。
47.已经查处的大量顶风违纪案件表明,一些党员干部对党的纪律规定置若罔闻,搞“四风”毫无顾忌,搞腐败心存侥幸,最后滑进腐败的泥潭,成为“阶下囚”。而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有助于建立防止和遏制腐败的多重防线,形成不敢腐的震慑,全面巩固反腐败斗争的压倒性胜利。
48.把作风建设置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谋划推进,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抓,深刻认识享乐奢靡之风根子上的初心淡化、脱离群众问题,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背后的政绩观错位、权力观扭曲问题,坚决清除影响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拦路虎”“绊脚石”。
49.党员通过参加经常性和集中性的纪律教育等纪律建设活动,时常对照党规党纪约束自身言行,对照先进榜样查找自身差距,对照反面典型检视自身不足,“红脸出汗”促使党员干部常有所进、常有所得,把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有效推动工作实践,做好日常规范执行,进而将纪律建设成果转化为干事创业的战斗力和凝聚力,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但是,部分党员信仰缺“魂”也是一个客观事实。近些年来,大量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的背后都是首先在理想信念上出了问题,他们因共产主义理想的远大而陷入迷茫,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外部形势复杂而丧失信心,因纠结于
自我现实利益的得失而失守防线。
50.在我们党的历史上,既涌现出了无数的英雄模范,也产生了不少蜕变分子、腐败分子。英雄模范能够赴汤蹈火、舍生忘死,任劳任怨、鞠躬尽瘁,最根本的是因为他们对理想信念的坚守;蜕变分子、腐败分子走上歧途和不归路,最要害的是理想信念发生了动摇。历史和现实反复证明,一个政党有了远大理想和崇高追求,有了坚定的初心使命,就会坚强有力,无坚不摧。
51.从近年来查处的各类违纪违法案例来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纪律意识淡薄,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顶风违纪违法现象时有发生。他们面对公与私的“警戒线”,情与纪的“分界线”,不是失守就是逾越雷池,在诱惑腐蚀面前迷失方向、坠入陷阱。这充分证明,“破法”无不从“破纪”开始,构建防腐拒变的防火墙,必须让遵规守纪成为一种行为自觉。
52.一些党员干部之所以犯错误,首先就是在学纪律上犯了糊涂,以为自己是领导没人敢说,以为自己干的事情没人能管,逐渐成为制度之外的“法盲”和“文盲”,一旦出了问题,才悔之晚矣。
53.从近年来查处的一系列大案要案来看,无一不存在权力腐败、权钱交易、权色交易等问题。可见,权力即是腐败的根源。
54.一些官员之所以落马,就是因为从来没把制度当回事,千方百计钻制度的空子、打擦边球,对制度缺乏最基本的敬畏,或者根本不按照制度行事,甚至随意更改制度,等等,说到底就是缺乏制度意识。
55.从党的十八大以来所查处的案例可知,很多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都是从思想上的小懈怠、行为上的小偏差开始逐渐滑向犯罪深渊的。通过对这些反面案例的剖析,就能让广大党员认识到纪律的防线一旦被突破,欲望的洪水就会泛滥成灾,进而时刻提醒自己要防微杜渐,决不能抱有任何亵渎心理。
56.反面案例可以促使广大党员自觉反思自身行为,有效自我约束和自我监督。新时代的实践表明,广大党员通过对反面案例的学习,就能在无意中将自己的行为与案例中的情形进行对照,进而主动反思自身在生活和工作中是否存在类似的风险与隐患。这种反思能促使党员干部及时发现并纠正自身存在的问题,切实将敬畏之心转化为自觉遵守纪律的实际行动。
57.为何高压震慑如此多、如此严、如此重,仍有一些党员干部我行我素、顶风违纪?原因就在于, “他们不是不知道纪律规矩, 而是根本没有敬畏之心” 。也就是说,这些人内心的道德深处并没有共产党人应有的正确价值取向,没有鲜明的羞耻感、强烈的敬畏心。于是,“没有敬畏之心,就什么乱七八糟的事情都干得出来”。对党员干部来说,只有正心明道、心存敬畏、怀德自重,才能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放纵、不越轨、不逾矩。反观那些违法乱纪的干部,缺的就是这种修为和定力。因此,党员干部“一定要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敬畏党、敬畏人民、敬畏法纪,不能在‘月黑风高无人见’的自欺欺人中乱了心智,不能在‘你知我知天知地知’的花言巧语中迷了方向,不能在‘富贵险中求’的侥幸心理中铤而走险,不能在‘法不责众’的错误认知中恣意妄为”。
58.从以往查处的一些违规违纪案例看,党员干部破法无不始于破纪,破纪往往源于学纪不深不实。
59.从反面案例中反躬自省。从近年来公布的年轻干部违纪违法案例看,有的面对大是大非问题认识不清、立场不明,有的面对困难挫折焦躁困惑、退缩逃避,有的面对利益诱惑迷失心智、误入歧途。年轻干部要做到“见不贤而内自省也”,避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看客心态,杜绝“不会被发现”的侥幸心理,勤掸“思想尘”、多思“贪欲害”、常破“心中贼”。
60.大量违规违纪案例表明,对党员干部的纪律教育存在短板,纪律约束存在偏失。一些违纪违法者声称自己不知道相应的纪律规定,固然有自我逃责的成分,但也确有部分党员干部因疏于党纪党规学习,缺乏敬畏之心,从而破纪直至违法。
62.许多党员干部走向违法犯罪的深渊,往往都是从破坏规矩、违反纪律开始的。我们查办的案件中,有的一把手坦言对党规党纪只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有些年轻干部认为自己手中无实权,党纪法规约束的是领导干部,从而不知边界、心无敬畏,最终跌倒在人生“起跑线”上。为此,我们始终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全面加强纪律教育,严格纪律执行,让党员干部认清“守纪无小事、违纪必追究”。
62.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相关内容的不断充实完善,彰显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体现了对落实“两个责任”的高度重视。但实践中,一些地方和单位还存在落实“两个责任”压力传导不到位、不到底、层层递减等问题,危害不容忽视。比如,有的党员领导干部爱惜羽毛,不愿监督,对下属的错误言行不抓不管;有的担心下属出问题影响自己提拔,要求“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还有的则因为自身违纪违法,抓队伍腰杆不硬,放弃管党治党责任,导致“底下问题成串”。这些党员领导干部不敢亮剑,折射出的是政治站位不高、政治担当不足等问题,背离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要求。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在强化教育管理监督中将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落实到位。
在实践中,一些地方和部门只重视基层党组织能否落实好上级任务,而忽视发挥其服务和凝聚基层党员群众的作用;一些地方和基层的领导干部只会对党员和群众发号施令,而忽视反映其合理诉求、维护其合法权益、激发其主动精神,从而造成基层党员和群众普遍处于被动“听命”的角色,抑制了其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充分发挥。必须以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开创基层党建工作新局面,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既有效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又切实服务基层党员群众的坚强战斗堡垒。
63.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新形势下的全面从严要求,有的干部心存顾虑,出现了畏首畏尾“不敢为”、动力不足“不想为”和无所适从“不会为”的现象。有的担心做事越多,犯错越多,产生“洗碗效应”,“为了不出事,宁愿不干事”;有的安于现状,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有的矛盾面前不敢上,风险面前不敢闯,遇到问题“推”“拖”“绕”,怕引火烧身、承担责任等。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事业的发展和干部的形象。
64.面对“四大考验”“四种危险”,一些党员、干部理想信念丧失,思想滑坡,不能正确处理公私关系,缺乏正确的是非观、义利观、权力观、事业观,经不起权力、金钱、美色的诱惑,蜕化变质,腐化堕落,沦为腐败分子,受到纪法的惩处,也给家庭带来极大的伤害。
65.前车之鉴,后事之师。腐败分子发自内心的忏悔和醒悟,给每一名党员、干部敲响了警钟,目无法纪必栽跟斗,心存侥幸必撞“南墙”。譬记,“焉行为不端,源心术不正”。 党员、干部不但要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初心使命,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更要加强党性修养,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始终做到廉洁自律,养成知耻拒贪的可贵品质,把廉洁自律根植于内心,一生筑牢拒腐防变堤坝,老老实实做人,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做官。
(四)政治纪律角度剖析
66.对腐败案件中的政治问题保持高度敏锐,严惩政商勾连、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坚决防止各种利益集团、权势团体向政治领域渗透。
67.从过往查处的案例看,有的党员干部对纪律规矩缺乏敬畏、缺乏了解,进而在权力观上出现偏差,在权力行使上出现失误,最终在权力关上失德失守。
68.从现实情况看,不少党员干部逾规破纪都存在违反政治纪律的问题,不管违反哪方面的纪律最终都会侵蚀党的执政基础,说到底都是破坏政治纪律。与违反其他纪律相比,违反政治纪律对党和人民事业的危害最大。领导干部职务级别越高,岗位越重要,违反政治纪律的破坏性就越大,对其所在地区或单位政治生态的影响就越严重。
69.六项纪律当中最重要、最根本的是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从已经查处的案件中可以看出,大部分腐败行为是因为政治纪律这根弦松了,才导致政治忠诚、政治安全、政治责任、政治立场不坚定不彻底,最终出现一系列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而要严明政治纪律,首先必须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针对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七个有之”问题要坚决纠正,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净化政治生态,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根本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70.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对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怀有敬畏之心,时刻不忘政治纪律、时刻遵守政治纪律,重点要做到“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不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71.但一些领导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到接受处理的时候都认识不到问题的严重性。
72.党的纪律建设与反腐败斗争的关系极为密切。党员干部只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就可以避免出现腐败现象。相反,一些党员干部出现腐败现象往往都是从破坏规矩、违反纪律开始的。是否讲规矩、守纪律是对党员干部的重要考验。
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同根同源,从根子上说都源于理想信念动摇、党性原则丧失。党性说到底就是立场问题。共产党人的党性原则就是无论想问题、搞研究,还是作决策、办事情,都必须站在党和人民立场上,而不能把个人利益放在第一位。偏离了这个立场,就意味着公心失守、原则退让,随之而来的就是在各种诱惑面前乱了阵脚,作风轻浮、品行不端,生活奢靡、道德滑坡,进而为满足不断膨胀的私欲,走向专权擅势、滥权妄为,最终坠入腐败深渊。因此,整饬作风、惩治腐败,都必须从政治上看,从理想信念、党性修养这个本源上抓。
分析近年来查处的典型腐败案件,都有一个量变到质变的过程,一般要经过几个关键期或敏感期,坚持“关口前移”“抓早抓小”就体现出十分的必要性。要抓住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在问题可能发生或者将发未发之时,早打招呼早纠正,使党员干部悬崖勒马。
73.现实生活中,一些党员干部精神空虚、意志消沉、心为物役,信奉金钱至上、名利至上、享乐至上,少数人更是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手段,堕入腐败深渊,说到底都是理想信念动摇所致。
74.党性反映内在,决定着党员、干部的作风形象和纪律自觉。党性强则作风硬、自律严。没有坚强的党性作支撑,内心就缺乏对党纪的敬畏,作风上的高标准严要求就无从谈起。很多干部出问题,根子是党性不纯、私心作祟,思想深处的堤坝筑不牢,行为不端、作风不正也就在所难免。
75.“前车之覆,后车之鉴。”从办案情况看,一些违反政治纪律的党员领导干部普遍存在政治规矩意识淡薄、不知纪律边界、置身约束之外等共性问题。
某区委原书记王某某未经可行性研究论证,盲目举债强行推进某项目建设,造成大量建筑闲置浪费,不仅浪费国家资财,而且严重破坏党和政府在人民心中的形象。问题的表象在工作、根源在政治,王某某行为本质上是对党中央决策部署置若罔闻,背弃初心使命、背离根本宗旨。
76.在世界联系愈发紧密的当下,部分党员干部信仰动摇、信仰缺失,理想信念的放弃导致许多党员干部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原则抛之脑后,在各种诱惑面前“不信马列信鬼神”,因此教育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至关重要。
77.2011年至2019年,湖北省供销社原党组书记、主任赵东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到位,重业务、轻党建,省供销社机关及下属企业的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流于形式,管党治党严重失职失责;对省委巡视指出的省供销社在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未严格按要求整改到位;不仅未按规定对省供销社班子成员及下属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加强廉政教育和管理监督,还大肆收受多名下属企业管理人员财物,带头违纪违法并涉嫌职务犯罪,给党组织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此外,赵东风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2023年5月,赵东风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被收缴违纪违法所得,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基础。如果政治纪律破防,其他纪律就很容易崩塌。从以往查办的案件来看,确有少数党员干部存在执行政治纪律不严、遵守政治规矩不力的问题,或在原则问题和大是大非面前立场摇摆,甚至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或在党内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利益输送,或阳奉阴违、自行其是,大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最后灵魂和底线同时失守 这些行为严重损害党的形象、削弱党的力量,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警惕。
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相关内容的不断充实完善,彰显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体现了对落实“两个责任”的高度重视。但实践中,一些地方和单位还存在落实“两个责任”压力传导不到位、不到底、层层递减等问题,危害不容忽视。比如,有的党员领导干部爱惜羽毛,不愿监督,对下属的错误言行不抓不管;有的担心下属出问题影响自己提拔,要求“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还有的则因为自身违纪违法,抓队伍腰杆不硬,放弃管党治党责任,导致“底下问题成串”。这些党员领导干部不敢亮剑,折射出的是政治站位不高、政治担当不足等问题,背离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要求。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在强化教育管理监督中将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落实到位。
严格遵守政治规矩。我们要坚守政治底线,不偏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搞两面三刀;坚守纪律底线,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等各项规定,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等;坚守法律底线,严格依法行使权力,确保权力运行在法治轨道上;坚守道德底线,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保持清正廉洁的品行。省科技厅某处级干部在微信朋友圈发表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图片和小视频,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造成不良影响,受到厅党组的严肃批评教育。此事再次告诫党员干部,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切勿随意在网上捏造、散布、传播谣言和不当言论,误导社会舆论,一经查实,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深入剖析以案促改。在党纪学习教育中,我们要深刻剖析反思典型案例,以案为鉴、以案为镜、以案促改。通过对典型案例的深入学习,加强对底线意识的认识理解,进一步强化对法律、纪律、政策、道德的敬畏和自我约束。只有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底线意识,才能确保在任何时候、
任何情况下都能坚守底线、不越雷池一步,始终做到清正廉洁、模范带头。厅党组将进一步深刻剖析检视反面典型案件的教训,强化内部监管,构建健全的自律机制与监督体系,扎紧制度笼子,巩固深化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的成果运用,推动以案为鉴、以案为镜、以案促改落到实处。
78.搞攀附让人生跑偏走样:32岁副处级,35岁正处级,在同龄人眼中,王进江属于仕途顺利的佼佼者。然而,他却辜负了组织的培养和信任,信奉“从政者要从官职大小看其成功大小”的错误观念,热衷于找门路、攀关系,大搞政治攀附、团团伙伙,最终偏离正确航向。王进江从省直部门到遵义市红花岗区挂职,之后又先后任红花岗区党政主要领导。在工作岗位上取得一点成绩后,就一心想着要求组织回报,“在省里开会我渴望被表扬,在区里开会我想方设法在干部群众面前展现自己的‘能力’,满足自己的虚荣心。”他将级别、职务视为自己的“尊严”“面子”,一心只想升迁,忘记了为民用权的公仆本色。迷恋权力的王进江在县处级岗位上干了十多年后,看到其他人得到提拔而自己还在“原地踏步”,心态越来越不平衡,于是产生了“不能只是低头做事,必须想尽办法找关系”的错误想法。在这种错误思想驱使下,经商人老板介绍,王进江认识了时任贵州省委副书记王富玉。“我认识以后就想攀附他,把他作为自己的靠山,依靠他来推荐、提携自己。”为了讨好这个所谓的“靠山”,王进江利用手中权力为王富玉介绍来的商人老板在承接项目和拨付工程款时提供帮助,自己也从中收受他们的贿赂,将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变成攀附上级、获取私利的工具。
79.为掩盖违规帮助商人老板承接项目的问题,王进江多次找到相关人员进行串供,还约定如果组织来查,就声称王富玉介绍的商人老板是招商引资来的,没有任何人打招呼。他认为,只要大家不松口,就会天衣无缝。“我原本有很多机会向组织自首,但自己想蒙混过关,以为组织实际上没有掌握自己的问题。”心存侥幸,让王进江多次错过了组织的挽救。“早一点醒悟的话,也不至于走到今天这个下场,走到今天这个地步。”被留置后才幡然醒悟的王进江知道,一切为时已晚,当他把“升官发财”作为衡量人生价值的标准时,就注定了结局只会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80.将“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行为,从违反群众纪律的行为调整为违反政治纪律的从重或加重处分情形,理顺了逻辑关系,严格了纪律要求。如某县委原书记谭某为打造所谓县城建设新亮点,脱离实际,不顾财力,在县政府建议暂缓、部分县委班子成员反对的情况下,强行决定修建历史文化墙项目,将县城主干道上使用不久的路灯换成单价较高的“橘灯”,总耗资上亿元。其行为背弃初心使命,背离执政为民的根本宗旨,妄图捞取政治资本,本质上是违反政治纪律。
(五)组织纪律角度剖析
81.违反组织纪律问题反复顽固。圈子文化、码头文化依然在一定程度存在。调研发现,有的党员干部依旧喜欢拉帮结派,如青海省政府原秘书长师存武等6名正厅级领导干部以 “权力置换” 为纽带, 结成政治倚靠、 相互帮衬的 “小圈子”,插手人事调整搞利益交换。有的干部家人、身边工作人员和特定关系人等干预插手人事事项仍然存在,有的领导干部明知身边人打着自己旗号插手人事谋取利益,却纵容默许,甚至亲自上阵“帮忙”。“政治骗子”仍有市场,有些领导干部为了得到提拔重用,被所谓“有来头”“有门路”的“政治骗子”利用。
82.在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涵养下,绝大多数党员都能秉持优良的品格和作风,但总会出现一小部分党员在“利益沼泽”中越陷越深,大搞关系学、官场术、“潜规则”,破坏党的形象,损害党的利益。因此,“对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等”,要敢于发声,敢于亮剑,切实剔除那些深入骨髓的腐朽思想,帮助广大党员划出一条明确的思想底线,自觉抵制落后党内政治文化的侵蚀。
83.许多警示案例告诫我们,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工作中不请示、不报告、不传达、不落实,往往同其他问题交织在一起,会带来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一系列问题。2014年5月,已经“落马”的时任陕西省委书记赵正永接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 “秦岭违建” 的重要批示,他仅是进行了 “口头的重视” “形式上的推进” ,没有传达学习,也没有专题研究,未进行实践中的督促,不重整改实效,只盯着“给中央报材料”,导致违建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总书记的重要批示也得不到落实。实际上,从2014年5月到2018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先后六次就“秦岭违建”作出批示指示,在第六次批示中,总书记一针见血地指出:首先从政治纪律查起,彻底查处整而未治、阳奉阴违、禁而不绝的问题。赵正永对总书记的重要批示阳奉阴违、自行其是,口号喊得震天响、但只表态不行动,是典型的政治“两面人”“两面派”
84.现实中,贯彻党的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全面、不到位仍有发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例如,有的落实工作“上下一般粗”,有的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有的落实严重偏离实际,等等。这些行为严重扰乱了党的正常工作秩序,阻碍了党的决策部署落地。工作纪律连着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等,党员干部必须准确领会、见诸行动、落到实处。
85.在实践中,一些地方和部门只重视基层党组织能否落实好上级任务,而忽视发挥其服务和凝聚基层党员群众的作用;一些地方和基层的领导干部只会对党员和群众发号施令,而忽视反映其合理诉求、维护其合法权益、激发其主动精神,从而造成基层党员和群众普遍处于被动“听命”的角色,抑制了其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充分发挥。必须以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开创基层党建工作新局面,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既有效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又切实服务基层党员群众的坚强战斗堡垒。
86.在现实中,仍有少数党员、干部不守纪律、不讲规矩,或是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或是口无遮拦、自由散漫、弄虚作假等等行为。凡此种种,在党内和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给党的事业造成严重损害。
87.我们梳理近年来查办的案件并对全县政治生态开展分析研判发现,有的干部纪法意识淡薄,禁不住各种诱惑,理想信念容易发生动摇,继而走上违纪违法之路。比如,我县查处了4名人力社保系统的干部,他们在负责非公经济组织职称评审时漠视纪法规定,“靠证吃证”,明码标价售卖职称证书,收受中介机构贿赂。有的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发现不及时,规章制度不规范或执行不严格,给违纪违法留下了空间。
(六)廉洁纪律角度剖析
88.长期以来,党内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不愿监督、不敢监督、抵制监督等现象不同程度存在。面对复杂的“四大考验”和严峻的“四种危险”,少数党员干部在错误的政绩观、权力观、人生观的驱使下,要么在耀眼业绩中忘乎所以忽略监督,要么在权力变现中想方设法规避监督,要么在权力任性中独断专行抵制监督,要么在权力依附中明哲保身搁置监督。此外,还有因信息堵点、制度盲点、机制断点带来的滞后监督、碎片化监督、表层监督等问题。
89.无数教训告诫我们,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以及不公正行使权力,常常是违法乱纪行为发生的重要诱因。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力、工作失职失责等,都为那些违法乱纪者提供了可乘之机。严明的工作纪律可以促使党员干部在工作中更加认真、负责、高效,减少工作中的失误和疏漏,进而防止腐败堕落。
90.纵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案件,查处对象普遍存在不能正确行使权力的问题,有的以权谋私、以权谋利搞贪腐,有的任性用权滥用权力给党和人民的事业带来重大损失这也告诫我们,领导干部能不能正确行使权力,决不是领导干部个人的事情,必须把正风肃纪反腐着力点放在督促干部廉洁用权、为民用权上。
91.权力,是一柄双刃剑,用好了,为民谋利,助力发展;用不好,害人害己,误党误国,成为社会发展的阻力。党员、干部的权力来自党和人民,只能用来为党分忧、为民所用。
92.干部廉洁自律的关键在于守住底线。只要能守住做人、处事、用权的底线,就能守住党和人民交给自己的政治责任,守住自己的政治生命线,守住正确的人生价值观,决不把权力变成牟取个人或少数人私利的工具,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
93.从省科技厅4名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人员的案情看,他们在工作初期能够恪尽职守,严守纪律规矩,注重理论学习,但随着职务晋升,其党纪意识下降,政治学习流于形式,对党纪党规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无敬畏之心,利用职务便利和职权谋利,违规接受宴请和收受礼品礼金,最终落得被“双开”或身陷囹圄的结局。
94.分析那些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党员干部的权力观、政绩观,他们手握权力时,打破原则、击穿底线、把权力当作敛财工具,忘记权力来自人民。权力姓“公”不姓“私”,任何公权私用、以权谋私的行为,轻则受到组织处理和党纪政务处分,重则受到“双开”处分和判刑,再回首便是抱憾终身。
95.临近退休捞一把,身陷囹圄一场空:“小时候我家里经常吃的是‘二股饭’,一股是玉米,一股是很少的大米”,被留置后写下这段话时,58岁的龙银珍泪流满面。而就在几个月前,她还幻想着自己一手创办的“影子公司”能做大做强,退休后过上富足优渥的生活。2018年1月,龙银珍被调整至湘西州政府办公室工作。临近退休,她有些惶恐不安:退休之后如何才能生活无忧?由此,贪念在心中萌生。令龙银珍没有想到的是,退休之前自己又得到了组织重用,兼任湘西州“智慧湘西”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随着手中项目越来越多,龙银珍可支配的项目资金也越来越大。在不断扩大的社交圈里,她认识了一批做项目的商人老板,在与他们迎来送往之间,渐渐对吃吃喝喝、利益交换的生活产生了认同感:只要做一个项目就能拿到百万元以上的收入,这是自己辛苦很多年才能达到的数目,为什么他们可以,自己就不可以?当时,为推进“智慧湘西”建设工作,湘西州成立了指导专家团队,经过多次工作接触,龙银珍与专家张某“一拍即合”,决定注册成立一家科技公司,承揽自己分管的信息化建设项目。为了掩人耳目,龙银珍找到亲友代为持股,自己则隐居幕后操纵这个既没有技术人员、也缺乏相关资质的“影子公司”,开始了疯狂敛财之路。这个新成立的公司在完全不具备项目平台建设和系统运维能力的情况下,很快接到了一笔“大单”。项目实施后,龙银珍和张某将300多万元造价虚增至750万余元,虚增部分以软件运维费用名义全部支付给自己的科技公司。尝到甜头后,违规承揽业务就更大胆、更直接,她利用职务便利,在多个项目中为自己公司量身定制招投标前置条件,还通过虚增项目造价骗取项目资金。据调查,短短3年多时间,龙银珍等人开办的科技公司收入1800多万元,其中1600万元直接或间接来源于“智慧湘西”建设项目,赚得盆满钵满的龙银珍做起了“上市公司老总”的美梦。然而,只要是空中楼阁,就终有倒塌的一天。作为组织培养多年的干部,龙银珍临近退休时却未能抵挡住奢华生活的诱惑,将初心和党纪国法抛诸脑后,落得个身陷囹圄、悔之晚矣的下场。
(七)群众纪律角度剖析
96.官僚主义则主要表现为在人民群众利益上不维护、不作为问题,理论学习满足于高谈阔论、照本宣科、隔靴搔痒,甚至有意无意地回避难题焦点堵点,不能内化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地位观,不能外化为积极回应、有效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难题的积极行动。
97.在党长期执政条件下,很容易出现各种违背初心和使命、动摇党的根基的危险。目前仍有一些党员具有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一些党员无法摆脱甚至乐于接受利益集团、权势团体、特权阶层的“围猎”腐蚀。这些党员之所以腐化堕落,原因就在于背离了马克思主义政党所要求的人民立场。
98.防不住“心中贼”,停不下贪腐手:“如果人生能够重来,如果这个世界上有后悔药,我一定选择摒杂念、祛贪欲、走正道,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干事。”掸去思想上的灰尘,房志秀方才恍然大悟,可惜时不再来、悔之晚矣。作为一名有专业知识的年轻干部,在组织的培养下,房志秀逐渐成长为财务工作的行家里手,2008年被重用为河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财务科科长。然而,她却辜负组织信任,不仅没有戒骄戒躁、谦虚谨慎,反而私心膨胀到了不可抑制的地步,“总想着占公家一些便宜、多谋一些私利”。2011年1月,房志
秀第一次向公款伸出了黑手,通过虚列开支、虚假报销,按照正常支出金额的三分之一为自己夹带票据报销,“成功”套取公款1万元。此后,房志秀更是将自己和家人购物、餐饮、打车、汽车保养、加油、物业等费用统统夹带报销、牟取私利。随着时间的推移,房志秀的胃口越来越大,“夹带报销”所得的一两万元公款已无法让自己满足,便开始有目标地寻找开票人。一次偶然的机会,房志秀找到白某某,两人一拍即合,以虚开发票的方式套取大额公款。有了开票人这个便利条件,房志秀贪污的次数越来越多、金额越来越大。据统计,从2012年至2015年,房志秀每年夹带报销的次数、贪污的总额均以三倍左右的幅度逐年飙升。2018年,房志秀胆大妄为地继续贪污,当年单月贪污数额突破百万元的就有三个月,更有单月贪污数额高达171万余元。在这期间,房志秀爱人在外企工作,家境已相对殷实,但她总觉得“自己和社会上住别墅、开豪车、穿名牌的人差距太远”,认为自己长期以来加班加点却收入不高,年龄大了却享受不多,“再不想办法多赚些钱多享受些就来不及了,等到老了退休了还有什么意思?”在这种畸形心理驱使下,她的贪欲不可遏制地喷涌而出。2011年1月至2019年6月,房志秀利用职务便利,采用将本人消费票据以及虚开的发票在单位报销的方式,9年间侵吞公款共计2768万余元。思想上跑冒滴漏、不求上进,人生中就会百病来袭、终致恶果。房志秀逐渐腐化变质,固然是多重复杂因素相互交织、共同催化的结果,但其不注重从思想上固本培元,初心使命背离、理想信念失守,无疑是最根本的原因。
(八)工作纪律角度剖析
99.不正之风和腐败互为表里、同根同源。从查处的案件看,党员干部腐化堕落大多是从作风问题肇始,把一餐饭、一瓶酒、一份礼当成小事小节,理想信念在吃吃喝喝、觥筹交错中逐渐崩塌,廉洁防线在迎来送往、勾肩搭背中逐渐失守,一步步滑向违法犯罪深渊。
但这些问题抓得越久越能看出风气转变何其之难,作风积弊还没有根除,有些问题依然以变相和地下的状态存在着。要把握作风建设地区性、行业性、阶段性特点,抓住普遍发生、反复出现的问题深化整治,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100.不愿担当,造成不良影响。
案例:某县自然资源规划部门耕保科负责人张某对辖区范围内13家非煤矿山企业履行土地复垦复绿义务监管消极懈怠、流于形式,在13家企业未完成矿山复绿、土地复垦或未足额缴纳土地复垦费等情况下,违规为企业办理采矿许可证延续、变更、新立、注销等手续。面对群众的投诉和质疑,张某回避问题、搞“推拖绕”,多次调查均不了了之,致使企业违法行为长期持续存在,造成不良影响,最终,张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点评:上述案例中,张某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监管缺位、贻误工作,对群众的投诉和质疑敷衍应付、懒政怠政,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是典型的不担当、不作为、不负责。《条例》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工作中不敢斗争、不愿担当,面对重大矛盾冲突、危机困难临阵退缩,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党员干部敢于担当作为,既是政治品格,也是从政本分。广大党员干部只有强化责任意识、担当意识,练就担当作为的真本事、铁肩膀、硬脊梁,敢于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才能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101.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伸手必被捉。
案例:某市公路局原党委书记、局长马某违反工作纪律,安排下属单位路桥建筑工程公司负责人帮助其叔父马某某承揽该公司城建项目的附属工程,还将其堂弟马某某的装载机安排在下属公司城建项目中参与施工,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马某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8月,马某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点评:上述案例中,马某利用职务便利,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为他人谋取利益,违反了党的工作纪律。该案例反映出在反腐败高压态势下,仍有个别党员干部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体现了腐败问题的顽固性、反复性。《条例》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有“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介机构服务等活动”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吸取教训,强化理想信念,敬畏纪法,身有所正、言有所规、行有所止,始终做到守底线、讲原则、重操守。
102.“新官不理旧账”,消极回避带来不良影响。案例:2016年6月至2017年3月, 张某承接了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庭院美化等项目, 工程款合计10.76万元。自2017年4月起,张某多次找到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党委书记、局长王某,要求结算工程款,王某均以项目为上任局长的事、工程款要按七八折结算等各种理由推脱,致使该工程3年多未结算,张某为此事多次提起诉讼,造成不良影响。经查,王某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12月,王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免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职务。
点评:这一案例是“新官不理旧账”的典型,王某的官僚做派可见一斑。有权就有责,有责必担当。领导干部任新职,既是组织信任,也是责任重托,“新官”接手的不仅仅是职务,而且是责任和事业,接手和解决“旧账”本身也属于新官职责的范畴。“新官不理旧账”表面上是领导干部权力“交接”发生问题,其实质是不担当不作为,属于典型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推动解决“新官不理旧账”,新修订的《条例》增写对“党员领导干部对于到任前已经存在且属于其职责范围内的问题,消极回避、推卸责任,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处分规定。“新官理旧账”责无旁贷,对前任未做完的为民造福的好事,要接续完成好,把好事办好;即便是前任违规留下的“烂摊子”,也要积极想方设法解决。问责不理旧事的“新官”,就是要严明工作纪律,治慵、治懒、治怠。广大党员干部要把“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百姓”作为工作的座右铭,要有“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境界和操守,要有“一张蓝图绘到底”的定力,以夸父逐日的执着、滴水石穿的坚守,不断破解高质量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难题。
103.搞随意决策、机械执行,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案例:2021年,某市部署开展全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明确提出4类治理意见。该市某县环保部门负责人尹某未结合该县实际研究具体治理措施,未组织对辖区内木材加工企业实地核查、未区分企业是否符合生产条件,要求辖区内相关企业全部断电停产,致使部分符合条件的企业不能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尹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点评:上述案例中,尹某搞随意决策,机械执行上级政策,未针对不同主体对象分类采取治理措施,“一刀切”要求辖区内相关企业全部断电停产,严重妨碍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此类行为违反客观规律和实际情况,导致上级决策部署在落实落地中出现偏差,不仅贻误工作、损害事业发展,还会伤害群众感情、影响干部积极性。《条例》第一百三十二条规定,有“脱离实际,不作深入调查研究,搞随意决策、机械执行”行为,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
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广大党员干部在决策、执行过程中,要发扬实事求是、求真务实作风,注重立足各地区各单位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不同区域、不同行业的差异化特点,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做足“绣花功夫”,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生根、落实见效。
104.统计造假,损害公信力。
案例:国家统计局执法检查组于2021年6月20日至27日对某市的某区进行了统计执法检查,发现部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统计数据严重失实。该区有关方面细化分解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并与统计数据报送挂钩,造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统计数据大面积失实;有关部门授意、指使、强令统计调查对象或者其他机构、人员编造虚假统计资料;有关单位和个人提供虚假资料、不如实反映情况;该市及该区存在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最终,21名责任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
点评:上述案例中所讲的少数地方和部门大搞权力干预、统计造假,与个别干部扭曲的政绩观直接相关。他们信奉所谓“官出数字,数字出官”的理念,用“漂亮”的数据制造发展的假象。数据统计是政策制定的重要参考,虚假数据会严重影响上级决策部署的科学性,极大损害党和政府的公信力,最终损害的是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表面上看,统计造假是技术问题,但本质上是政治问题。《条例》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进行统计造假,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随着全面深化改革的不断深入,我们面临的矛盾和问题也会越来越多,在这样的情况下,究竟是真抓实干,还是弄虚作假,是说真话、出实招、报实情,还是说假话、躲着走、搞假情,是检验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标尺。为此,对统计造假的打击要动真碰硬、久久为功,真正做到实事求是,对党和人民负责。
105.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顽瘴痼疾。从历次通报来看,有的地方纪律规矩意识不强,在党中央三令五申要习惯过紧日子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情况下,对上马非必要非急需的建设装修项目仍把关不严,甚至主动为之;有的制度规定不健全,监督管理不到位,对超标准建设装修之风向基层蔓延没有及时发现并制止;有的对通报的典型问题没有深刻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同类问题被反复通报、重复整改……诸如此类,形式不一而足,但都是老问题、老毛病,充分说明只有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既着力治标又注重治本,方能避免问题重复出现、反复整改。
106.随着基层治理精细化程度不断提高,基层工作涉及面也越来越广。然而,面对基层治理新形势、新要求,有的地区由于工作方式简单粗放,出现了文件多、会议多、材料报表多等现象,造成基层负担过重。
107.“新形象工程”借“新”之名,是“老套路”披上了“新马甲”,根本上还是一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形象工程”看似为了推动经济发展、打造地方名片,实际上却是劳民伤财、追求短期效益,树的是个人形象,本质上是错误政绩观支配下的急功近利和贪图虚名,必然加重基层负担,导致国家财产和社会资源严重浪费,滋生弄虚作假、奢侈浪费的不良风气,严重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必须下大力气纠治。
108.“抱团”贪腐必然“组团”毁灭:邹明勇出生在一个贫困家庭,有弟兄姊妹6人,经常吃不饱饭,幼时全家人艰难生活的画面深深地刻在他脑海里。2010年9月被任命为安岳县委副书记、县长后,邹明勇认为自己拥有了权力,很快便能实现价值,成为家族的骄傲。在运用手中权力给自己捞取好处的同时,他便想到要为亲人谋点福利。很快,他的内兄江某和侄子邹某君便成了其腐败路上的同行者。2012年江某从资阳市交通运输局退休后,找到在安岳当县长的妹夫邹明勇:“我现在退休了,感觉可以干点事情了,你能不能想想办法,给我找点赚钱的路子?”邹明勇听后立即答应道:“没问题。”2012年9月,邹明勇利用职务之便,帮助某公司承揽到一个建设项目。随后,邹明勇向该公司负责人打招呼,让江某承揽该项目监理工程。江某借用某监理公司资质顺利中标,但是中标后的江某实际上并未实施该项目。碍于邹明勇的面子,2016年至2018年,该公司项目负责人谭某仍为江某发放监理费共计56.8万元。除了江某,邹明勇的侄子邹某君也被其拉入腐败泥潭。2011年,邹某君购买了陆某公司开发楼盘中的几个商铺,在支付完50万元定金后,还有480余万元尾款无力支付。正当邹某君一筹莫展时,开发商陆某主动给他打来电话:“我有点事情想找你叔叔,如果你能帮忙协调一下,这房款就可以抵了。”在巨额诱惑下,邹某君将此事告诉了邹明勇。“我明白了,抵房款的事情交给我。”邹明勇一口答应。此后,邹明勇为陆某公司在建设项目补充合同签订、土地竞拍保证金缴纳、款项拨付等方面提供帮助。经查,邹明勇在担任安岳县县长、资阳市政府副秘书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先后为26家单位或个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5431万余元。留置期间,邹明勇回忆并计算自己收下的财物,看着累加后的惊人数字,这才意识到自己已犯下严重错误,再难回头。在共赴腐途的路上,邹明勇的侄子和内兄也受到了法律的严惩,邹某君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八十万元,江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三十万元,由资阳市交通运输局取消其退休待遇。
(九)生活纪律角度剖析
109.享乐主义实质是革命意志衰退、奋斗精神消减,根源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正确。有的把吃请当作“有面子”,把邀约看成“人脉广”,殊不知“朋友圈”最后变成身陷囹圄的“贪腐链”。有的倚权自重,不仅对礼品来者不拒,还主动要求管理服务对象为其家庭消费买单,严重损害亲清政商关系。有的在工作时间关起门来打牌、走上球场挥杆,责任义务全部抛诸脑后。
110.奢靡之风实质是剥削阶级思想和腐朽生活方式的反映,根源是思想堕落、物欲膨胀。有的得了“软骨病”,对奢侈品牌如数家珍,每逢新款上市虚荣心就蠢蠢欲动,进而在私欲支配下破纪破法。有的在阿谀奉承中飘飘然,被小恩小惠所迷惑,却没看清“围猎”者看中的是公权力。有的讲排场、爱炫耀,带着同事、亲属接受商人老板的服务,收、拿、借、用“坦然自若”。
111.大量案例说明,党员、干部的腐化堕落往往是从生活作风不检点、生活情趣不健康开始的,在生活方面贪图安乐,追求物质享受、感官刺激,最终在物欲膨胀、灯红酒绿中迷失自我。
112.严明生活纪律,广大党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必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带头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加强个人道德修养,明辨是非善恶,追求健康情趣,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守住做人、处事、用权、交友的底线,永葆共产党人崇高的理想信念和高尚的道德情操。
113.对奢靡享乐、追求低级趣味行为的处分规定。奢靡享乐是指在日常生活中讲排场、比阔气,甚至追求奢华、挥金如土。追求低级趣味是指党员在兴趣爱好或业余生活中热衷于庸俗、不高尚、不符合共产党员道德情操的爱好的行为,比如有的着迷轻歌曼舞,频频出入有偿陪侍场所;有的沉迷于网络游戏,常常大额购买游戏装备或对游戏主播进行“打赏”;有的则为了消遣,与商人老板或同事朋友长期通过打牌、打麻将等方式赌博。
114. 党员在公共场所的言行, 直接影响人民群众对党员以及党组织的评价。
有的党员在公共场所或网络空间不遵守公共秩序、不尊重他人人格,与对方发生争执,甚至出现谩骂、肢体冲突,引发舆论炒作,这些不当言行必须用严格纪律加以规制。党员要注意时时刻刻严于律己,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加强道德修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115.从现实看,一些党员、干部正是由于在行事作风、小事小节上不断失守,导致给“围猎者”留下突破空间,引发连锁反应、引起质变,最终滑入违纪违法的深渊。另一方面,如果党员、干部不能在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生活作风上发挥良好示范作用,也将极大影响党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威信和形象。
从近年来查办案件情况看,作风问题的发展演进以腐败为果,而腐败本身又常表现为作风不良,由风查腐犹如顺藤摸瓜,有着很强的针对性。要坚持由风查腐,紧盯带有腐化蜕变特征的作风问题,善于从一瓶酒、一条烟、一餐饭、一场局中,发现隐藏在所谓“人情往来”背后的利益勾兑、请托办事、团团伙伙问题。
116.大量违规违纪案例表明,对党员干部的纪律教育存在短板,纪律约束存在偏失。一些违纪违法者声称自己不知道相应的纪律规定,固然有自我逃责的成分,但也确有部分党员干部因疏于党纪党规学习,缺乏敬畏之心,从而破纪直至违法。
117.许多党员干部走向违法犯罪的深渊,往往都是从破坏规矩、违反纪律开始的。我们查办的案件中,有的一把手坦言对党规党纪只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有些年轻干部认为自己手中无实权,党纪法规约束的是领导干部,从而不知边界、心无敬畏,最终跌倒在人生“起跑线”上。为此,我们始终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全面加强纪律教育,严格纪律执行,让党员干部认清“守纪无小事、违纪必追究”。
118.近年来,从我区查办的案件看,大多数被查处的党员领导干部都是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廉洁防线在觥筹交错中逐渐崩塌,继而由风及腐、风腐一体,慢慢沦为阶下囚。
119. 从众多落马官员人生轨迹来看, 作风失范是导致行为失据的重要诱因。现实中,要警惕由风及腐的风险及危害,时刻保持思想警觉。
120.从办案、巡视和调研发现的问题看,违反工作纪律行为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表现为:一是工作浮于表面,务虚不务实。二是不尊重客观实际任性用权,急功近利、违规决策。三是片面理解、机械执行政策举措和工作部署,看问题、干工作忽视实际情况,罔顾客观规律,盲目硬干、“穷折腾”、搞“花架子”。四是文多、会多、检查多、考评多、材料多“五多”现象依然突出,有的为规避有关要求,红头文件少了,便函、电话、微信多了,“指尖上的形式主义”仍未彻底解决。
121. 执纪实践中发现, 有的党员认为生活中铺张浪费都是 “小事小节” “无关痛痒”,属于个人自由选择的生活方式,有的党员干部则大肆挥霍浪费、奢靡享乐,最终腐化堕落,跌入违法犯罪深渊。
122.在第一百五十三条增写在网络空间有不当言行造成不良影响行为的处分规定。执纪实践中发现,有的党员认为网络隐蔽性强,对其约束性弱,在网络空间仿佛穿上了“隐身衣”,忘记了自己的党员身份,出现失德失范言行,引发负面网络舆情。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党员在网络上的言行,直接影响党的形象和党群干群关系,必须自觉遵守和维护道德规范,做到线上线下一个样,始终发挥表率作用。
123.从近年来查处的腐败案件看,家风败坏往往是领导干部走向严重违纪违法的重要原因。要持续开展“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分享交流活动,引导大家在家风建设上多上心、多用力,教育家属子女常思贪欲之害、常去非分之想,安分守己、本分做人,自觉遵守家庭美德和社会的公序良俗,切实防止身边人被“攻破”、身边人把自己“拉下水”,营造崇廉尚洁的家庭氛围。
(十)各单位领导谈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促治
124.省委组织部:这起案件反映出干部队伍建设面临的风险挑战形势仍然严峻,代价十分惨痛、教训十分深刻。我们要时刻保持“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和定力,旗帜鲜明强化政治监督,从严加强理论武装,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政治纪律规矩,严格政治素质考察,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把严的主基调贯穿干部选育管用全过程。要持续加强对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管理监督,健全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的工作机制,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及时处置各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推动教育提醒、制度约束、组织处理紧密结合、协调联动,真管真严、敢管敢严、常管常严。
125.县委书记:实践证明,凡是“一把手”严于律己、以身作则、清正廉洁、作风正派的地区或部门单位,政治生态 “山清水秀” ,反之就问题丛生。 因此, “一
把手”把握好自己在党内政治生活和政治生态中扮演的特殊角色非常重要。作为“一把手”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把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担当,认真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同时,“一把手”是作风建设的风向标,要带头强化底线思维、法纪观念,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韧劲,坚定不移抓严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做到模范带头、身先士卒,当好良好政治生态和社会风气的引领者、营造者、维护者。
126.省纪委检查室主任:这起典型案件在警醒各级“一把手”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同时,也给纪检监察机关出了新的考题:如何进一步提升监督质效?如何发现“风俗人情”背后的“恶俗隐情”?等等。我们将在主题教育中汲取动力、提升监督能力,注重贯通协同,把对“一把手”的监督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标本兼治、系统施治,促进“一把手”自觉加强理想信念教育、纪律规矩教育、廉洁文化教育;从严从实监督检查,严肃严格执纪问责,督促推动“一把手”在严于律己的前提下,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引领广大党员干部在现代化新青海建设的征程上,不断将党的政治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引向深入。
127.省司法厅:6名“一把手”在参加全省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培训班期间违规聚餐饮酒,带头搞酒桌文化、圈子文化,深感震惊痛惜,他们身居要职,正是为民谋福利的时候,却不思进取,沉迷于酒桌,辜负了人民群众的殷切期望。这次事件也为我们广大党员干部敲响了警钟,我们要引以为戒,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定不移、一以贯之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增强斗争意志和本领,坚决把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不盲目跟从,敢于向歪风邪气叫板,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努力清除滋生风腐问题的土壤,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128.省作协秘书长:酒文化并不等于无度饮酒,干部喝酒应对标八项规定,而不是酒文化。酒文化就是饮酒的礼仪规矩,其核心内容正是酒德,也就是孔子所说的“不及乱”。饮酒以神志清醒、形体稳健、气息安定为“度”。无度滥饮突破了这条底线,是为真正的酒文化所摒弃的行为。一些庸俗的、不健康的规则,被冠以“酒文化”之名,实则是糟粕,应当深恶而痛绝之。青海民间有“酒坏的君子水坏的路”之说,指的就是这种过“度”饮酒损伤谦谦君子形象,为人所不齿。八项规定是铁规矩、硬杠杠,干部饮酒必须要用八项规定去框定饮酒行为,凡不符合八项规定精神的,一定要令行禁止,而不能用可以任意解释随意发挥的所谓“酒文化”来为噱头、做由头。
129.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书记:作风连着党风,党风连着民风。违规喝酒是干部作风问题,是罔顾中央三令五申顶风违规违纪的典型。违规吃喝问题在各类“四风”问题中反弹风险最高,有些人把党性锻炼的课堂视为“以酒会友”的酒场,用酒场编织关系场,将严肃的政治培训庸俗化、圈子化,严重败坏了党的形象。党员干部必须时刻保持前进道路上的清醒和坚定。深刻认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背后存在的政治问题和严重危害,深刻认识作风建设具有顽固性、反复性、长期性和复杂性,深化以案为鉴,汲取深刻教训,敬畏法纪红线,守牢自我底线,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时刻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工作上的老实人、生活上的干净人。
130. 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书记:塑造清明的政治生态, “一把手” 当然是 “关键的关键”,都说作风好的领导,本身就是一种形象、一根标杆、一个代言。陈刚书记发出从严治党、从严治吏“六问”,直击关键,引人深思。我们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内容,在重大工作任务中监督政治担当,在组织生活中监督政治自觉,在日常工作中监督政治作为,以零容忍态度推动作风建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同时,将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加强领导班子内部监督,推动班子成员间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敢于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做到上下一起施治,全厅一体从严,推动形成“人人身上有担子、个个肩上有责任”的生动局面。
131.县委书记:此次事件不仅暴露出我省部分党员干部在执行中央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政令不畅、执行不到位等问题,也从侧面反映出“四风”问题树倒根存,随时有反弹回潮的风险,给各级党员干部敲响了思想“警钟”。我将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坚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按照省委和州委具体要求,扎实开展好以案促改专项教育整治,着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高素质干部队伍。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对照陈刚书记提出的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吏“六问”,深刻认识6名领导干部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造成的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汲取教训、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全力推动专项教育整治走深走实。二是加强理论学习。不断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精神的学习力度,强化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的学习贯彻力度,进一步筑牢思想“堤坝”。三是狠抓作风建设。对照“六个着力”要求,以专项教育整治为抓手,深入开展作风整治
活动,着力纠治“四风”“四气”顽瘴痼疾,持续推进清正干部队伍建设。四是强化日常监督。强化对专项教育整治和州委“禁酒控酒”情况的日常监督,充分发扬斗争精神,做到风腐同查,对顶风违纪问题进行严厉惩处,为纵深推进作风建设提供严明的纪律保障。
132.州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此次通报的问题,是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政治问题,是“享乐奢靡歪风、特权思想”等不良思想的反弹,作为意识形态领域的主责部门,必须清醒的认识到这一现象的严重性和专项教育整治的紧迫性,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宣传思想工作使命,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的协同贯通,强化党风廉政的宣传教育工作,铸牢广大党员干部的廉洁思想之基;同时,严格宣传系统干部队伍管理,从细节入手、完善制度建设,强化制度执行,扎牢制度的笼子,确保广大干部严守纪律红线,时刻保持以案为鉴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以优良的作风落实好中央、省州委的各项工作部署。
133.州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我省6名领导干部在参加全省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培训班期间违规聚餐饮酒,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罔顾中央三令五申顶风违纪的典型,是长期搞“七个有之”的必然结果,性质严重,影响恶劣,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损害了党员干部的形象。作为政法系统党员领导干部,在学习上,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汲取深刻教训,真正以案为鉴,切实以案明纪,全力以案促改。在工作上,持续抓好州委政法委机关作风建设,带头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大力整治“四风”、“四气”、“六不”,开展经常性警示教育,落实廉政谈话、廉政党课制度,教育引导干部职工严守铁规禁令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在生活上,始终坚持挺纪在前,自觉坚守思想道德防线、廉洁从政底线、党纪国法红线,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堂堂正正做人、干干净净干事。
134.省委办公厅主任:中央八项规定是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必须一抓到底、一刻不松。党办作为“四最一中枢”重要政治机关,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必须走在前、作表率,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在具体工作中,把每个岗位、每名干部摆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吏“六问”
之中,时刻警醒鞭策,以开展主题教育为契机,强化自我修炼、自我约束、自我塑造,扎实开展以案促改专项教育整治,与服务发展、服务决策、服务落实有机结合起来,坚持以案为鉴、以案严纪,用制度管人管事,让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在党办蔚然成风,持之以恒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努力建设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
135.州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中央八项规定长期有效,同样需要一以贯之、持续发力、久久为功、长期见效。我们要时刻牢记并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州委具体措施,把深入检视剖析纪律作风问题,作为开展主题教育的必答题,抓实抓细理论武装、舆论宣传、作风建设,着力增强主题教育成色。牢牢把握目标任务,不断扛牢压实责任,以正视问题的自觉和刀刃向内的勇气,带头落实省委以案促改各项工作要求和州委各项具体部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争当绝对忠诚、清正为民和服务发展的表率,着力推动组织工作高质量发展,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海西篇章中强化组织担当、彰显组工作风。
136.市纪委监委:经验教训表明,作风建设是攻坚战,也是持久战。我们要始终把中央八项规定作为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一年接着一年抓,以钉钉子精神纠“四风”树新风,以刀刃向内的勇气和自我革命的精神,把专项教育整治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推动“五责”贯通联动、一体落实,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继续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不断把作风建设引向深入,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历史主动,发扬斗争精神,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引领社风民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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